夜唯有在这种情况下才格外温柔——必须是在一辆发动着的轿车内,车窗玻璃全部闭上,车载音响鸣奏着乐曲——那乐曲是纯音乐或一首歌,是摇滚乐或布鲁斯,是轻快的或沉重的,都不重要,只需音量够大,足以让车厢变成包厢就行;但是也不能太大,否则就会扰碎车外夜的静谧。

往城市中心开。城市把至喧闹与至清冷的时刻都献给了夜晚。当日光开始消退,灯火即大放异彩。区别于阳光对大地的碾压之势,单个灯火是微不足道的,它们必须联合起来对抗黑暗,却也正因如此得到了排列组合的无限潜力;倘若将城市比作一匹白练,日晒便胜似无差别地泼上一层浓漆,灯照则是精心搭配各色颜料,间以纯黑的留白作画一幅。

夜的王朝本就是寂寥的。它曾经盛极一时,依靠人潮和音乐营造喧闹的假象,然而终有曲终人散的一刻。大部分炫彩夺目的霓虹灯皆已隐去,只余下朴实无华的路灯还在坚守——不该忽略轮转不歇的交通信号灯,它们正是在夜间道路上纵情奔驰的最后阻碍。

像旋律,两侧建筑的残灯在车窗外飞掠成一条条流动的线;像脉搏,路灯的光辉在车道上周期地亮起又淡去。夜色宛如一个巨大的舞台,给予了各色光芒表演的机会;动是一场戏,静是一幅画。疲倦了,将车停在路旁,摁起示廓灯与警报灯后,他便也从一名观察者转变为一员表演者了。

往城市边缘开。转向驶上高速公路,横跨繁华与荒凉。仿佛缓缓降下帷幕,周遭的灯火黯然了,稀疏了,直至完全销匿了。车头长明的近光灯成为了唯一的光源。等到城市的画卷完全收起,他便从最近的出口离了高速公路,展开了郊外的画幅。

他感觉自己在驾驶一座坚固的移动堡垒。未知与恐惧都被车身和音乐阻隔在外,唯有深邃能够渗入车中,与安宁融为和谐的一体。失却了灯光的缤纷,郊野是古朴的水墨画,不再有乱人双目的炫彩变幻,只余费心体会的层次深浅。

便将车也停下,灯也熄灭。疲惫跟随黑暗的脚步到来,是人类古有的生理现象;他决意同此种天性抗衡,只为亲手揭去夜的面纱。现在他与夜仅仅隔着一层薄薄的玻璃,他敢去除这最后的阻碍,纵身投入夜的怀抱吗?不,他不敢。他其实从一开始便清楚得很,否则也不会让乐声始终伴随在自己左右了。

夜这首深沉的诗,仅在末尾处稍显昂扬的曙光。回车在高速公路上急驶,乍看像追逐东升的太阳,实则是临阵退缩后的无地自容。街道上出现零星的人影,勤劳的商贩早已支起了摊档。城市在从一场似曾相识的梦中苏醒过来,他则准备回家呼呼大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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