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林得胜明显懵了一下——他绝非不知道吴楚今早的事情,因而他决计想不到这样一个人竟会来竞选班长。公平地说,一般人都会觉得这出乎意料,即便是在事先得知吴楚是个奇人的前提下。

不过林得胜毕竟是经验老到的班主任,他马上摆出笑容,说:“好,欢迎,大家给点掌声!”

相较昨晚,今天的掌声无疑要热烈许多。吴楚再一次站在讲台上开口了,没有犹豫,没有停顿,抑扬顿挫地作出了那篇让我终身难忘的演说:

“我不知道大家理解的班干部是怎么样的。可能是一位领导力强,能带领班集体赢得荣誉的领导者;可能是一位顾全大局,能将班集体紧紧凝聚在一起的组织者;可能是一位能力出众,能为班集体贡献自己才智的建设者,等等。但在我的认知中,作为一名班干部更重要的,是能做好一名服务者,化用一句名言来说,就是‘为学生服务’。

“为学生服务不是简单的做仆从。我相信每位竞选班干的同学都乐意为大家排忧解难、施以援手,但这只是最基本的一层内涵;更上一层的意义,是尽己所能,让同学们在学校里过得舒心快乐。这不是一件容易办的事情,它常常会触及一些矛盾的方面,特别是当学生的需求与规章制度冲突时,如何取舍更是艰难。尽管吴楚到这个班、这所学校还不足一天,对这里的一切尚不熟悉,但我愿竭尽全力,为班集体营造一个舒适的环境,使各位都愿意上学、乐于上学;不为其它,只因大家同是学生。”

“有点意思!”有人大声喝彩,不用猜都知道是宋世千。

由太子爷牵头,教室内的掌声排山倒海。卖力鼓掌的人未必完全理解吴楚的话语,之如我就听得不大懂;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吴楚的演说是我这几天,这几学期乃至人生十七年里听过最新奇的一次,凭此便值得我不惜将手掌拍到通红。

与热烈的掌声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林得胜略显难看的脸色。显然,吴楚刚才所讲的内容不是那么合他的胃口,但他还是强颜欢笑道:“讲得很好啊。还有人要来竞选班委吗?没有的话我们就进入下一环节了。”

良久无人响应,林得胜像是松了口气,当即宣布开始投票。对于只有一个竞选人的岗位,其结果是毫无悬念的;唯独班长一职有二人争夺,使我不得不费点脑筋。吴楚给我留下的印象不可谓不鲜明,然而老班长钟爱民德高望重,政绩斐然,这些远非吴楚一番慷慨的演说可比拟。因此,我心中的天平很快倒向了钟爱民。

接着是漫长的唱票环节,不过除了指定的唱票负责人,其余学生都可以将之当成自习课度过。我便拿出作业来写,写了才两题,余光忽然瞥见林得胜叫了个同学出去。抬头视之,不是别人,正是吴楚。

“林得胜要教育他了。”方谦才小声说。

我摇摇头,继续埋头做题。

不一会儿,林得胜回到了班上,但吴楚却不见踪影,使方谦才的猜想不攻自破。恰好此时唱票临近尾声,林得胜便亲自宣布票选结果:钟爱民三十七票,吴楚十四票,其余竞选人均以全票或将近全票当选,可见与我持相同想法的人毕竟占大多数。吴楚虽然落选班长,但林得胜还是另给他分配了一个组织委员的职位。

直到铃响下课吴楚都没返回教室,看来这个消息只能由我们代为转告了。

下午放学后至晚修开始前的这段时间是一名高中生一天中最长的自由时光,然而这段时间内需要完成的生活琐事也有很多。你可以选择牺牲玩乐的部分,让自己洗上一个舒服的澡,吃上一顿丰盛的晚餐;也可以极限压缩日常活动的耗时,从而换取更多的自由时光。但若想二者得兼,抱歉,基本不可能。

我,陈平,相貌平平,成绩平平;身无一技之长,亦无过人之处。往来同学,不过同舍七人,同组三人而已。非爱听课,非厌学习;兴趣爱好,唯只听音乐耳。一部MP3,一副耳机,几乎就是我全部的消遣。此爱好有一个独一无二的优点:可以伴随着其它事情一同进行,不必为它专门空出心神。

每次我打开淋浴喷头,与飞旋的热水表赛跑;每次我和舍友挤在只有两个水龙头的洗手池,反复地搓动拧转脸盆里的衣服;每次我坐在临近打烊的饭堂,一边看表一边匆匆把饭菜往嘴里送,我便顿生一种强烈的感觉:我只是在机械地完成一件件任务,而非在真正地生活。此时仅当耳畔萦绕的乐声,能将我稍稍拉向后者。可以说,是听音乐支撑起了学校里我仅有的生活。

没错,乌有中学允许学生携带MP3进校。自然,校方不会容许你在上课时间使用,但在课余时间听听歌是不会管你的。至于手机,其向来被各中小学校视为洪水猛兽,隐形杀手,乌有中学此番亦未能免俗。放眼整个G市,有魄力迎接手机带来的挑战与机遇者,仅有六中和育才中学。不过,校方虽明令上不允许,实际上却对尖子班的学生大开绿灯。于我而言,能让我用MP3便心满意足了。

我戴着耳机来到教室时,刚好看到吴楚在收拾书包。我很想上前问问他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考虑到与他毕竟不熟,最终还是取消了这个打算,转而询问在场的其它同学。老三李夏华给出解释:下午班会课时吴楚家长来了,所以林得胜就叫他出去办理退宿手续。吴楚的父母确实同意他退宿,手续顺利办成了。

于是我羡慕地目送吴楚背着包扬长而去。

晚自习是比较快乐的时段,而遇上像今晚这种作业不多的时候,更是能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效应。临近第一节晚修下课时,我看见任敏贝已经双手作枕架着脑袋,提早宣告了她晚自习的结束。我固然比不上贝姐的速度,却也把手头上的任务解决了一半有多。

乌有中学的晚修共分三节,前两节每节时长四十五分钟,后跟十五分钟的课间,最后一节则一直上到十点放学。晚修期间不设看班老师,班级由本班干部坐镇,但每层楼配备一名值班老师。值班老师的主要职责是处理突发状况,兼有督察纪律的任务,不过除了郭远标以外的绝大多数老师都是偶尔巡逻,其余时间基本都待在办公室里。

因此,只要在值班老师靠近之际及时收敛,晚修几乎可以为所欲为。当然,这只对那些不勤于抓纪律的值班老师生效。经过一个学期的不断重复,我们早已摸清了本层楼的值班老师安排:周一、三、五的老师稳坐办公室,惟周二之李桃章(隔壁班班主任)与周四之郭远标,行踪飘忽不定,难以捉摸,故此二天行事务必格外小心。今天正是一周中的首个工作日,我们大可放开些。

铃声响起。我掏出口袋里的MP3,切到一首喜欢的歌,又把音量调大两格,否则乐声就会被马上升腾起的嘈杂所淹没。单数日的晚上我惯例是一直戴着耳机的,因为听音乐于我而言好处众多:既能愉悦听觉,放松身心,又能阻断外界干扰,提高作业完成效率,甚至还能使我保持清醒,防止意外入睡——这些不仅是我的主观看法,更是长期实践得出的经验之谈。我不止一次地想到,假若学校允许学生在晚自习期间听歌,哪里还需要花费大力气去维持纪律。

课间对每个人的意义都不尽相同。对普通学生,课间是转换状态、活动筋骨、谈笑风生的过渡;对好学者,课间是课堂的延伸;对我,课间就是换个场合听三四首歌,当然也有例外的时候。

“贝姐,借我数学,还有化学。”方谦才不敢过分惊扰憩息中的任敏贝,于是往前伸出身子,用不闷不响的声音说道。

任敏贝右手从桌面上滑溜下来,在柜筒里稍作摸索——她居然能仅凭触觉分辨出来——抽出了方谦才所要的两本练习册。方谦才道谢并接过后,她的右手又顺滑地垫回额头之下。整个过程中任敏贝身体的其它部分都不曾改变过位置。

我正这样想着,但见任敏贝忽然直身,回头对方谦才说了一句:“第三节课小说给我看。”

方谦才忙不迭答应,不过他的好字尚未出口,任敏贝就再次伏下了。

“不行,贝贝,数学得先借我!”王芳婷后知后觉。

“你们自行解决。”任敏贝置身事外。

“来,给你。”方谦才明哲保身。

“算你识相。”王芳婷露出满意的神情,接着抛了一袋什么东西到方谦才桌上,“放心,不会亏待你的。”原来是一袋小饼干。

“那真是感激不尽啊。”

而我只管隔岸观火,说不定一会儿还能坐享其成。

真是美妙的一个夜晚。九点钟刚过不久,我就完成了所有作业,意味着剩余的将近一整节课可以由我任意支配。外耳道传来阵阵酸痛,我一下意识到自己连续听歌的时间过于长了,于是果断摘下耳机。

同样从作业劳作中解放出来的自然不止我一人,教室内洋溢着最低限度的热闹。坐台的班长钟爱民程序式地说了句“保持安静”后便没了进一步的动作,各种声响也没有丝毫减弱的迹象。显然,大家对这一切习以为常,无论是普通同学还是班干部,都默许轻微的嘈杂是一种常态。

“方谦才,小说。”任敏贝以伸懒腰的方式结束了她的睡眠。

“还在写呢,只写了一点点。”方谦才一副想抬头但又不是很敢抬的样子,“要不再等我一会?”

我笑道:“他是真只写了‘一点点’。”虽然我没有把脑袋凑过去看,但凭余光所见,还是能对我这同桌的进度略知一二的。

“一点点也行。再说你假期里应该也有写吧?可别告诉我这一个月里你一个字没动。”

“写当然是有写的,只不过……”方谦才一边吞吞吐吐着,一边把桌上的笔记本毕恭毕敬地呈了上去。

任敏贝接过本子:“你怎么又写新书了?你上学期那本什么‘青春玄幻作品’呢?”

“是‘青春校园玄幻热血爱情大作’。”我不无嘲讽地补全道。这正是方谦才的原话。

方谦才脸色登时尴尬起来。他接着讲了一大堆缘由,什么思虑阻塞,灵感枯竭啦,什么新学期新开始啦,云云。话语本身并无毛病,但沾染了他特有的诙谐气质,便不免引得我和任敏贝都哄笑起来。

“你就真只写了个开头啊!而且你怎么把人家吴楚当主角?”任敏贝正要把手稿还给大作,还在埋头写作业的王芳婷闻声赶来:“什么?主角是吴楚?我要看!”

“看来大家对吴楚都很感兴趣啊。”我说。

“只是暂时用着罢了,起名是一件很伤脑筋的事。”方谦才解释道,“你们也知道,我也不是第一次把班上同学的名字用来命名了……”

正当这时,班内忽然毫无征兆地安静下来,打断了我们的对话。其原因不难推断——值班老师来了。

绝大多数做学生的有两种能力不会差,一种是反应速度,另一种是伪装技巧,俗称演技。即便没有任何人发出警报,我们在嗅到不对劲的苗头后也能迅速打住手头上的事情,装作认真看书或者写作业的模样。班集体最有默契之时莫过于此。不过这终究属于亡羊补牢,此前的乱象在老师眼里是看得一清二楚的,只是他也接受这是一种常态,因而不轻易发难罢了。

周泰然——我们的化学老师,也即今晚的值班老师从后门外消失后,班里旋即恢复了应有的喧闹,就像燃气灶里的火苗被阵风勉强压低,风一散马上窜回原先的高度那般。

“那上学期写的那本呢?”任敏贝又转回身。

方谦才挠头:“落在家没带过来……”

我笑道:“恐怕这才是方大文豪写新书的真正原因。”

言讫,我们一齐大笑起来。

随着时间流逝,高二(17)班的纪律逐渐失控,钟爱民在几次试图控制无果后便也放弃了尝试。下课铃奏响时有不少同学的欢呼为之唱和,然后数息之间教室就变得空空荡荡。不难理解他们的心情,毕竟没有人会乐意留下来补了十几分钟作业后还要做千米长跑以回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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